简介:于橙作为原告是非常轻松的因为这个案子其实非常的简单张律师道我代表我的当事人于橙先生向本案的被告于沐先生提出两项控诉一项是四年前于沐先生在在十五岁的时候没有经过我当事人的同意向XXXX献血机构私自取走我当事人的血液样本且私下检测DNA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经过当事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公民是不能以任何理由私下盗取他人的血液样本检测DNA当年我的当事人于橙先生只有十五岁而他的监护人程老先生夫妻以及程科先生也并不知道这件事程大师警察来了我跟他们一起的我们已经到校门口了张律师道谢谢张律师向文奎被警察带走了不过带走的时候学校通知了向文奎的家长馬純純有些抱歉「小暖姐對不起我發錯信息了是葉哥給我發消息說這裡面有重大事件我少些了個『說』「媽」林驕陽神情冷卻了下來「是我找的小暖我說過了我的事情你別摻合你先回去我吃完就回去」